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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生交通事故后我该怎么办
1.报告交通事故: 交通事故发生后,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,抢救受伤人员(事故车辆必须移动时,应当指明位置) ,并立即拨打“122”报警电话。汽车出租短期租赁,是指租赁企业根据用户要求签订合同,为用户提供短期内(一般以小时、日、月计算)的用车服务,收取短期租赁费,解决用户在租赁期间的各项服务要求的租赁形式。汽车租赁在约定时间内,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(包括载货汽车和载客汽车)交付承租人使用的经营方式。汽车租赁具有租赁期短,租用方便,由出租方提供维修保养等租后服务等特点。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说明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,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。汽车租赁在约定时间内,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(包括载货汽车和载客汽车)交付承租人使用的经营方式。汽车租赁具有租赁期短,租用方便,由出租方提供维修保养等租后服务等特点。其他知情人员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情况。当事人不到交通事故现场报警,事后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,应当在提出要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提供交通事故证据,公安机关自收到证据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。
二、车辆扣押:公安交管部门根据检验、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车辆、嫌疑车辆及有关牌证。检验、鉴定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,检验、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,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。检验、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,对无主车辆或经通知十日后仍不领取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。
遗体处理: 因交通事故死亡的,由医疗机构或者法医签发死亡证明。遗体须存放于具备殓房条件的医疗机构内。尸体解剖不得在大巴场所进行,应当征得死者亲属的同意。尸体检验完成后,应向死者家属发出处置尸体通知书。死者家属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,逾期不送达的,由死者家属承担费用,报刊出版十日后无人认领的,由公安机关处理。
4.交通事故鉴定: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查现场起10日内准备交通事故鉴定书。需要检验鉴定的,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。
残疾评估: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,在治疗结束后,由合格的残疾评估机构对残疾程度进行评估。公安机关可以向当事人提供合格的鉴定机构,由当事人自行选定。
六、损害赔偿调解: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,应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。调解期限为十日。对交通事故致死的,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;对交通事故致伤的,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;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。公安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只调解一次,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,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中途放弃的,公安机关应终结调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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